被告吴伟良(28岁,运作主管)为海军一级军事专才,他被控於2015年10月2日至2016年7月2日间,46次偷拍裙底录像,面对46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控方以其中10项提控他,剩余控状待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去年7月2日傍晚5时50分,在新国铁道广场的一家快餐店排队点餐时,看见身穿黑色吊带上衣及灰色短裤的女郎排在他身边,突然兴起要拍她的臀部,便將启动手机录像,趁没人注意时,放在受害者的短裤下方。
约半小时后,被告到超市购物,又对一名穿著短裙的29岁女郎起色心,见女郎一个人选购物品,半蹲著將手机伸到女郎裙底。女郎男友及时发现,阻止並质问被告,不让他离开。女郎在男友拿走被告手机后,拨电报警。
警方接到受害女郎的通报到场调查,后从被告手机和膝上电脑里找到46张裙底录像。被偷拍的女郎共有46名。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称被告曾患忧鬱症,事后主动接受辅导,希望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內,判他坐牢12週。
控方在庭上揭露,被告人赃並获后还假装若无其事,辩称不知手机录像功能何时被启动,指自己无意偷拍,可见他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尝试掩盖罪行,求法官判他16週。
法官下判时关注偷拍女受害者裙底的风气,因此认为本案应起阻嚇作用,判被告入狱18週。(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