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19日电)“民以食为天”、“吃饭皇帝大”,根据统计,民众以信用卡支付餐厅消费一年中有3个高峰期,一是新历或农历新年前后;二为母亲节档期;三是暑假及百货周年庆。
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统计,台湾持卡人于餐厅业消费笔数约占整体信用卡消费笔数的6.8%。
从信用卡交易资料显示,民众持信用卡于餐厅业消费支出似乎存在周期性变化。民众以信用卡支付餐厅消费,一年中有3个高峰期,包括每年12月到隔年1、2月元旦跨年及农历过年等连续假期与节庆活动;每年5月的母亲节庆祝活动;7、8月的暑假期间和10月的百货公司周年庆活动。
以信用卡于餐厅业消费笔数除以整体信用卡消费笔数看,每年12月到隔年2月是民众以信用卡支付餐厅消费次数较高期间;另外,每年5月餐厅业的平均单笔消费金额也有略高情形发生。
就性别看,女性于餐厅信用卡消费笔数平均值高出男性24%,但两者信用卡消费金额相近。
以平均单笔消费金额比较,女性于餐厅信用卡单笔消费金额平均较男性少新台币347元,这趋势与整体信用卡消费趋势类似,女性较高频交易,但平均单笔金额较低;男性较低频交易,但平均单笔金额较高。(编辑:李明宗)10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