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审此案的新加坡高庭法官符晓平下判时形容,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斥责两被告行为残忍,虐待死者的身体和精神,导致她身亡,其中女被告的罪责较为严重。
死者余玉莲(死时26岁)和女被告本是老朋友,13岁时认识当年17岁的女被告,两人过后保持联繫,死者还称呼后者为「姐姐」。
与家人久未联繫的死者,在2013年底搬入两名被告位于兀兰的组屋。她答应以帮忙做家务的方式免费入住,但最后除了需要煮饭和打扫,还必须缴付每月500新元(约令吉)的房租。
被告夫妇过后在2014年8月开始不断虐打她,虐打行为几乎逐月变本加厉,到了最后几乎是天天打,武器也从最初的掌摑「提升」到用皮带、木棍,最后致命的武器是一卷收缩性薄膜,死者被这卷薄膜打断几根肋骨,臀部也被打得血肉模糊,最后伤重过世。
案件是2015年4月13日上午被揭发,当时,女被告发现死者一动不动躺在房內的床褥上,报警后证实她已身亡。
法医验尸时发现死者浑身带伤,验尸报告显示,有12条肋骨骨折、七条颈椎骨骨折、腹部破裂还有全身伤痕和起泡。
被告夫妇在关押期间主动交代案情,承认自己虐打死者。
根据2015年的一份心理评估报告,女被告患有多项精神病,包括忧虑症和人格分裂症。男被告没有心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