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名陈姓人妻拒绝男友林卓阳要求离婚,2014年6月间到屏东林男住处提分手并表事希望断绝联络,竟遭林男下药迷昏后从6楼住家阳台丢下,当场惨死。
一审屏东地院判林男14年徒刑,但二审高雄高分院认为林男手法残忍,恶性重大,且犯后饰词狡辩,毫无悔意,今加重改判林男无期徒刑。仍可上诉。
51岁陈姓女子住在高雄市,因家中装潢进而认识从事装潢业的林卓阳,两人熟识后,林男还曾向陈女借钱,双方渐渐发展成不伦恋,但陈女始终不愿结束婚姻,林男对此多有埋怨。
案发当天家住高雄市的陈女突然在林男住处坠楼死亡,林男辩称陈女酒后失足才会发生意外,但检警解剖陈女发现她体内含有安眠药FM2成分,且林男四肢有不明擦伤痕,认定林男当天以心情不佳想轻生为由,将陈女约到屏东市住处大楼,陈女要求分手并表明不再联络,林男竟心生怨怼,趁陈女不注意,在酒中掺入FM2迷昏陈女,再将她从6楼阳台丢下,导致陈女因多重钝力外伤,引发呼吸衰竭死亡。
屏东地院依杀人罪判林男14年徒刑,但高雄高分院认为陈女死时才51岁,还有美好未来,林男仅因陈女想分手就动杀机,且手法残忍,恶性重大,量刑不宜从轻,今改判他无期徒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