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17日电)金管会宣布金金分离新措施,扩大金融机构董事“兼职”管制,把控股逾3成的投资公司纳入管制,近年在金融市场攻城掠地的宝佳机构恐首当其冲,新规定因此被视为“宝佳条款”。
金管会表示,现行金金分离原则,同一企业负责人“本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金融机构兼职,新法则扩大管制范围,从自然人扩充至法人及其关系人,一旦经主管机关认定为“关系人”则等同于“同一人”,禁止同时担任不同金融机构董事,以免利益冲突。
根据金管会新规定,在自然人方面,“关系人”认定标准为,同一企业负责人的配偶、子女或父母都视为“同一人同一关系人”,如同该公司负责人的“分身”,不准同时在不同金融机构任职董事。
例如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的配偶彭雪芬,以进贤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名义出任新光金董事,即有违反金金分离之嫌;不过,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表示,如果进贤投资改派其他人,例如吴东亮的媳妇出任新光金董事,因为与吴东亮不属“同一人同一关系人”,就没有违反金金分离问题。
彭雪芬则透过台新金表示,新法规生效后,将会依照新法令办理。
至于在法人的“关系人”认定则以持股比例为准,同一企业或其负责人控股逾30%的投资公司或企业,都是“关系人”,一经认定为“关系人”就不能同时兼任不同银行或金控的董监事。
例如宝佳投资机构近年接连插旗台新金、永丰金、华票等多家金融机构,也传出有意在今年台新金股东会争取董事席次,宝佳如取得台新金董事席次,那么宝佳机构旗下投资公司若担任其他银行董监事,也可能面临金金分离问题。
不过,新法预定明年7月上路,法界人士说,在此之前,宝佳仍有改正调整持股的机会,但新金金分离管制更严格,恐影响宝佳后续金融市场布局。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亲自说明金控及银行负责人资格条件兼职限制及应遵循事项准则修正条文,新版的金金分离规定将于近日公告,征求各方意见,明年7月正式上路。
顾立雄表示,同一企业集团同时兼任不同金融机构董事,将衍生所任职金融机构间的利益冲突,因此,将竞业禁止规范主体的关系人由自然人扩充至法人及其关系人。
但基于对当事人权益保障,金管会对于违反金金分离原则董监事所涉及利益冲突,并未直接“认定”,而是改采“推定”,让当事人有机会举证说明,以便主管机关审酌。
顾立雄说,金融机构董监事违反金金分离原则,若被认定有利益冲突,依法当然解任,但政府及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00%金控,不适用以上规定。(编辑:陆倩瑶)10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