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17日电)金管会强化大型金融机构董监事专业效能,要求明年7月起,资产在新台币1兆元以上的14家金控以及16家银行提高专业董事比率。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强化大型金融机构董监事专业效能,今天预告修正“银行负责人应具备资格条件兼职限制及应遵行事项准则”及“金融控股公司发起人负责人应具备资格条件负责人兼职限制及应遵行事项准则”部分条文。
修正重点为资产规模达新台币1兆元以上的金控或银行,董监事人数在5人以下者,专业董事由2人调整为3人,董监事人数超过5人者,每增加3人应再增加1人,且专业董事应由自然人担任。
另规定金控及银行的专业董事应为自然人,并考量董事会多元组成有益公司治理,全体董事在13人以上者,专业的自然人董事得为5人。但金控的子银行及政府100%持股者,专业董事无须为自然人,即民营的金控、银行,以及民营化的公股行库的专业董事,都应该由自然人担任。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委顾立雄强调,全体银行及金控一体适用金金分离,但董事派任方面,政府及其直接、间接持有100%的银行、金控,因代表政府利益,且受立法院监督,无须适用大股东适格性审查以及利益冲突的规定,不受以“一家为限”的限制。
也就是,台湾金控、台湾银行、土地银行以及中国输出入银行仍可指派到其他公股行库的董事,但指派的代表人必须是外部人,不能兼任其他金融机构任何职务。
同时,考量自然人专业董事为制度重大改变,且股东会多在6月召开,明定以上规定自明年7月1日起施行,即于108年7月1日后全面改选的董监事会须适用以上规定。
根据金管会统计,目前有16家银行以及14家金控资产规模在1兆元以上,这些金控及银行自明年7月起,须提高专业董事的比率。
14家金控为台湾金、中信金、元大金、台新金、永丰金、玉山金、兆丰金、合库金、国泰金、第一金、富邦金、华南金、开发金、新光金;16家银行则为台湾银行、土地银行、第一银行、兆丰银行、合库银行、华南银行、中国信托银行、元大银行、台北富邦银行、台新银行、永丰银行、玉山银行、国泰世华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彰化银行、台湾中小企业银行。
即明年7月1日新制上路后,资产在1兆元以上,且董监事11席以上者,专业董事应提高到5席;董事席次在8席以上、未到11席者,应有4席专业董事;董监事席次不到8席者,专业董事则由现行的2席提高到3席。
至于现行规定,董事席次未满9席者,专业董事应有2席;董监事人数为9席以上、未满13席时,专业董事应有3席;董监事人数13人以上、未满17席时,专业董事应有4席;董监事在17席以上者,专业董事应有5席。(编辑:林沂锋)10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