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部分股东17日到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陈情,盼能撤销大同公司现金增资案,他们认为现增投资太阳能电厂,连电厂盖那都不知,根本是诈骗。中央社记者潘智义摄 107年5月17日
(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吴家豪台北17日电)大同公司部分股东今天到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陈情,盼能撤销大同现金增资案,因为现增投资太阳能电厂根本是诈骗;证期局表示,现增案正依规定审查中。
大同公司对此表示,因目前是缄默期,无法回应。
中华金融人员暨投资人协会秘书长尚洁梅今天陪同大同投资人到证期局陈情,他指出,大同现金增资目的是盖太阳能电厂,但经济部能源局、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以及电厂预定地的台南市政府都没收到兴建电厂的申请,证期局怎能放行现金增资案?
证期局强调,大同申报现金增资案,正在审查期间,并非已经过关,盼外界不要误会;现阶段正依申报书件内容及相关事实进行审查。
尚洁梅说,大同17年没发股息,前董事长林蔚山因掏空公司案,遭法院判刑8年,并科罚金新台币3亿元,没收犯罪所得13亿元。林郭文艳接任大同董事长后,向证期局申请现金增资案,共4亿股,每股18元,合计72亿元,打算投资太阳能电厂,但现在连电厂盖在那里都不知道,简直是诈欺。
他表示,大同推动现金增资案盖太阳能电厂,环保署等机关都不知情,很可能是假议题;另一方面,大同股价剧烈波动,证期局应查明是否有秃鹰集团炒作股价。(编辑:张良知)10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