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20日裁决,Uber提供的服务串连起驾驶及乘客,应被归类为运输业,而非科技业。因此,Uber在欧盟必须受到运输相关法律规管。
巴塞隆纳的一个德士司机协会认为Uber涉嫌不正当竞争、具误导性的商业行为,因而提起诉讼,希望推翻Uber规避被运输法规许可及规管的状态。
欧洲法院在裁决中提到,Uber服务的目的是让「非职业驾驶使用自己的车,并透过应用程式与希望在城市内旅行的人联系,从而获得报酬。Uber的本质与运输业有关联,必须被归类为欧盟法律中的『运输领域中的服务』。」
裁决中也指出,「根据欧盟法律规定,成员国应根据欧盟条约,制定规管这类服务的条件。」
一位Uber的发言人表示,「这个裁决并不会改变我们已经在大多数欧盟会员国中,遵循运输法规营运的状况。然而,许多欧洲人仍然无法使用像我们这样的应用程式。正如我们的新任执行长所说的,规范Uber等服务是适当的,因此我们将继续与欧洲各城市进行对话,确保每个人都可以透过我们的服务进行可靠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