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15日电)行政院今天宣布“新经济移民法”草案规划重点,包含松绑经济移民及优先留用在台求学的侨外生和工作逾6年以上外籍人才,学者看好新经济移民法草案的推出,乐见找回台湾之子。
行政院今天宣布“新经济移民法”草案规划重点,松绑投资移民获得永久居留的条件,只要符合投资营利事业新台币1500万元并创造5个台湾人工作机会的条件满3年以上,可取得永久居留权。
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教授陈添枝表示,台湾只有婚姻移民政策,即外国人若要到台湾永久居留,现行只能仰赖结婚的方式,另外,传教士、医生等对台湾有贡献的外国人也能获得永久居留证,但这部分没有太明确的法律规范。
陈添枝表示,台湾推经济移民已经谈了很久,终于行政院今天公布“新经济移民法”草案,尽管做法保守,但这是好的方向,让台湾移民方式多元化,未来多了经济移民的管道。
香港北威国际集团董事总经理刘忆如过去在立法委员以及经建会主委任期内,长年努力不懈推动让侨居海外国人及其后代取得台湾的永久居留。对于行政院今天公布的“新经济移民法”草案,刘忆如表示,很高兴并支持,强调“只要是台湾人的小孩,我们就应该欢迎他们回来”。
刘忆如表示,政府过去不开放经济移民的主因就是担心影响国内就业以及薪资受到冲击,另一方面,企业若要聘雇侨生,现行规定起薪须新台币3.6万元以上,这个起薪门槛高于台湾一般大学毕业生,影响企业聘雇侨生的意愿,且企业基于公司薪资结构平衡的考量,即使愿意付3.6万元聘请侨生,但对于本国大学毕业生却拿较低的薪资,也是有顾虑;所以往往因此不愿意聘任侨生。
刘忆如说,行政院今天公布的“新经济移民法”草案,整体方向来看是好的,接受、开放移民是世界潮流,尤其,美国是移民的大熔炉,大家也看到移民对美国社会的贡献。新加坡也是以开放移民的政策,补足人力资源的匮乏。
刘忆如强调,从两岸关系来看,台湾有必要分散在亚洲的投资风险,因此,台湾与东南亚往来有必要性,侨生懂台湾,又了解当地市场,有利于台湾与东南亚市场往来,若侨生不能为我国企业所用,教育部对侨生的教育投资等于就是浪费了。
刘忆如乐见政府放宽对曾设有户籍的侨居海外国民子女或孙子女,可立即申请回台居留,无年龄限制,落实她十多年前所提倡的“欢迎台湾人的小孩回来定居及工作”的理念。
她说,留学生若在海外生子,其子女会有台湾的护照,但小孩若未在18岁前申请身份证,就会出现有护照却无身份证的窘境,若要取得台湾身份证,这名台湾之子必须在台连续居住满1年,而这段期间因为他没有身份证,所以无法工作,只能赋闲在家,这样的制度等于变相赶走台湾之子。
刘忆如重申,侨居海外国人及其后代这些人都是台湾所需要的,是台湾的资产,应该欢迎他们回台湾定居。行政院今天公布“新经济移民法”草案,切中了台湾的需求。(编辑:赵蔚兰)10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