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媒体报导,被告许淑梅(译音,49岁)週三承认私吞他人財物和企图伤害警员等两项控状,法官判她坐牢14週。
她將在本月31日开始服刑。
上述案件发生在去年1月5日,晚上约9时许,被告经过惹兰河水山第2座组屋楼下的一家小吃店时,看见椅子上有一个黑色皮包,抱著「谁捡到就归谁」的心理,她拿起皮包,转身就走。
皮包属于失主林德宏(54岁),皮包內有2万602新元现金(约6万1806令吉)和一张志银6220新元(约1万8660令吉)的现金支票,是事主打算用来支付员工工资所用。
被告取出现金和支票,把身份证和多张信用卡和提款卡等放进一个信封,另一个信封放皮包,然后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寄回给林德宏。林德宏收到被告寄回给他的皮包,但所有的钱已不见了。
同月9日,被告到银行兑现支票,银行职员將被告名字写在支票上。不过,支票无法兑现,这是因为林德宏早已通知银行。之后,被告將支票丟在银行外面的垃圾桶。
被告捡到皮包的一幕被咖啡店的闭路电视拍到,警方隔天追查到她的身分,並拨电查问皮包的事。她否认捡到皮包。
不过,警方同月11日到被告工作的地方问话,她终于招认,並在隔天把钱全交出。她在接受调查期间,还曾在邻里警岗闹事,企图咬警员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