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事件还得从一场捐赠仪式上说起,杨幂早前涉及的诈捐风波案近日一审宣判,判决书现身不能认定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判定杨幂胜诉。
杨幂“诈捐门“经过:””去年,杨幂深陷“诈捐门”掀起轩然大波。 法院驳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李萌败诉,杨幂胜诉。据悉,2018年4月17日,“中间人”李萌告杨幂方名誉侵权案,法院受理立案。
李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要求嘉行传媒对于之前在微博发布的正式声明中不实的部分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进行经济索赔一元钱。
2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发布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不能认定构成对原告(李萌)名誉权的侵犯。法院在判决书中宣布驳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杨幂胜诉。
3月20日,杨幂“诈捐门”有了最新进展,法院驳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李萌败诉,杨幂胜诉。
2018年,杨幂因慈善捐赠没有及时到位引起争议,中间人李萌起诉杨幂,要求杨幂道歉和赔偿。
2019年3月2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发布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告向被告(杨幂)邀约发起本次公益活动后,长期未能实际完成捐赠工作,亦未就此作出合理解释,原告存在明显过错。被告在捐款后未能及时将捐赠物品落实到位,亦存在不当之处,但被告已公开就自身过失向公众道歉并实际完成捐赠工作,被告发布声明内容基本属实,且无侮辱性言辞,故不能认定该声明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