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杨幂“诈捐门”有了最新进展,法院驳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李萌败诉,杨幂胜诉。
2018年,杨幂因慈善捐赠没有及时到位引起争议,中间人李萌起诉杨幂,要求杨幂道歉和赔偿。
2019年3月2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发布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告向被告(杨幂)邀约发起本次公益活动后,长期未能实际完成捐赠工作,亦未就此作出合理解释,原告存在明显过错。被告在捐款后未能及时将捐赠物品落实到位,亦存在不当之处,但被告已公开就自身过失向公众道歉并实际完成捐赠工作,被告发布声明内容基本属实,且无侮辱性言辞,故不能认定该声明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事件起因是杨幂在为自己主演的电影《我是证人》宣传时,因为自己在电影中扮演了盲人的角色,所以说联系了盲童学校要捐款50万人民币。但是在杨幂捐款的通稿满天飞的时候,盲童学校却并没有收到这笔捐款。而这件事到三年后才被捅破,校方负责人表示自己并没有收到捐款。
一时间网络上关于杨幂诈捐的新闻也是满天飞,不少人直言杨幂两面三刀,不捐就不捐,又要赚名声又不想给钱,实在是太过分了。不少人甚至给杨幂起了个外号“娟姐”,也就是“诈捐姐”的简称。
而这件事情的关键在一个叫李萌的人身上,中间人李萌起诉杨幂,要求杨幂道歉和赔偿。2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发布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不能认定构成对原告(李萌)名誉权的侵犯。法院在判决书中宣布驳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杨幂胜诉。
21日,杨幂接受媒体采访时,被问到作为第三个微博粉丝过亿的明星时,杨幂说:“1亿这个数字其实挺恐怖的,说明有很多很多人在看你的微博,传播出去的东西你要负责任。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好事,有这么人共同监督我,一起学习,传达更多更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