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韩婷婷台北11日电)东洋公告,台北地检署调查有关前董事长林荣锦共同与Denis Optiz违背职务,主导非常规交易一案后,认为与先前案件有裁判上一罪关系,已移送高院并案审理。
东洋表示,先前控告东洋前董事长、现任晟德董事长林荣锦共同与Denis Optiz违背职务,主导非常规交易,即林荣锦代表东洋公司与Inopha AG公司于2008年6月23日及2009年4月6日签署包含Risperidone等13项药品授权契约,使东洋蒙受钜额损失一案,经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林荣锦10年有期徒刑在案,现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中。
日前东洋再控告林荣锦擅将东洋开发中的精神分裂症治疗药Risperidone,与林荣锦经营的晟德公司签定“不平等”的开发协议,让东洋损失新台币3.3亿,涉嫌背信。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林荣锦在Risperidone药品的背信犯行,与先前案件有裁判上一罪关系,已移送高院并案审理。
针对东洋的公告,晟德今天发布声明回应表示,晟德董事长林荣锦的个人刑事案件与公司无涉,故公司至今尚未获悉东洋所指称并办意旨书,待得悉并辩意旨书后会再行厘清始末。
晟德表示,与东洋的“Risperidone PLGA委任开发协议案”与“林荣锦个人刑事案件”为两个独立案件。晟德与东洋于民国99年所签订委任开发协议,已于107年3月1日经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胜诉,确认契约关系存在。(编辑:杨凯翔)107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