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词夺理!台湾一名赖姓加油站员工平日下班开「UBER」兼差,前年10月至南屯区一间烧肉店外载客,见对方面貌姣好又喝到不省人事,竟一时色欲薰心将车开到汽车旅馆意图捡尸性侵。
不料做到一半女乘客忽然惊醒,赖姓司机反凶性大发,一边性侵、一边暴打女乘客,以致女乘客全身是伤、连胸部都被捏到红肿瘀青。
案发后赖姓司机矢口否认犯行,辩称是女乘客做爱太兴奋、自己搞到满身伤,但不被法官采信,日前二审依加重强制性交罪改判8年6个月有期徒刑。
「救我啊!」根据判决书指出,前年10月某夜,被害女子丽丽(化名)和2名友人一齐至台中市南屯区一间韩式烧肉店聚餐,席间丽丽喝了很多酒,友人见状便替她叫了一台UBER。
但丽丽担心自己意识不清会有危险迟迟不肯上车,最后在友人劝告搀扶下才坐上UBER离去,不知过了多久,丽丽突然感到下体剧烈疼痛,张开眼就看到赖姓UBER司机压在自己身上抽动,丽丽一边尖叫、一边尝试逃跑。
结果反遭赖姓司机拉着头发毒打一顿,直到隔天凌晨脱困后,她始有机会打电话给同事求救。
「性交过程她还很享受呢!」赖姓司机得知被告,起初一口咬定是丽丽约炮后翻脸诬告性侵,「一开始是我先用双手摸她胸部,但她太兴奋用自己的手压着我的手去摸才受伤的!」直到证据都摊在眼前发现难逃法网,才改口坦承所有犯行强调超有悔意。
但法官认为此时距案发已有一年之久时间,赖姓司机在此之前每次开庭都死不认错,还反控被害人为钱乱告、露出一副有屈难伸的样子,根本不符刑法59条减刑要件,依法判处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