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过往宣判巨贪商人「没收所有財產」,没有明確公佈金额;而吴小暉案算是有纪录以来,中共史上最巨额没收財產的商人。
以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为例,2012年5月因走私和行贿罪被判无期徒刑,虽然宣判没收所有財產,但当时並没有公开金额细节。据估计,赖昌星的身家有250亿元人民幣(约155亿令吉),当中只计算其在加拿大的资產,还未包括在其他国家被冻结户口的財產。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小暉隱瞒股权实控关係,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掌管安邦財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財险)、安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並先后担任安邦財险副董事长和安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1年1月起,吴小暉以安邦財险等公司为融资平台,指令他人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原保监会批准和延续销售投资型保险產品。
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吴小暉指令他人採用製作虚假財务报表、披露虚假信息、虚假增资、虚构偿付能力、瞒报並隱匿保费收入等手段,欺骗监管机构和社会公眾,以承诺还本付息且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诱饵,超过原保监会批准的规模向社会公眾销售投资型保险產品非法吸收巨额资金。
虚假名义转移保费
其间,吴小暉以虚假名义將部分超募保费转移至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百余家公司,用于其个人归还公司债务、投资经营、向安邦集团增资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亿余元人民幣(约404亿令吉)。
此外,法院还查明,吴小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佔安邦財险保费资金100亿元人民幣(62亿令吉)。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吴小暉及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相关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房產、股权等资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小暉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佔罪,依法应当数罪並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新闻记者及各界群眾代表等50余人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