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案件发生在2015年2月至隔年9月28日之间,受害男童当时年龄介于7至8岁。为保护男童,法庭下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男童身份的资料。
目前63岁的外公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一项性侵、两项非礼14岁以下的孩童及两项给儿童看色情片的罪行。他昨日上午在高庭认罪,案展下月4日进行求情和下判。
根据案情显示,2014年12月,男童与父母亲搬到被告的四房式住家单位。2015年2月或3月的某个下午,当时7岁的男童放学回到家,坐在客厅看电视。过了一会儿,被告叫男童跟著他进臥房,然后两人躺在床上,他隨后开始靠向男童,亲吻男童的脸和脖子后,手就滑进男童裤襠內,非礼他的下体。
接著,被告脱光男童和自己的衣服,两人赤裸地躺在一块儿,被告继续非礼男童的下体和臀部。就在这时候,家中女佣喊了一声男童的名字,被告听到后赶紧慌张穿上衣服,同时叫男童穿回短裤。
在男童离开臥房之前,被告警告他不准把事情告诉任何人,免得惹父母亲不高兴。
2015年12月至隔年9月,被告被关在戒毒所,9月19日回家。
9月28日下午,家中只剩被告和男童,当时男童8岁。被告带男童进臥房,两人躺下来,被告为男童和自己宽衣解带,然后未经男童同意就用手指性侵他。男童表示感到疼痛,被告终於住手,然后抱住男童,指示他不准对別人提此事。被告也曾两次用平板电脑给男童看色情片。
在男童被性侵约一个多月后,即前年10月22日,晚上9时,男童的母亲因看到他还未入睡,就嘮叨他隔天早上倘若无法起身,就会让他与被告一起留在家,其他家人则到庙宇拜神。
男童听后嚇到,终於向母亲坦露不想与被告独处,因被告曾对他伸出狼爪。
在男童母亲的质问下,被告承认做错事並求女儿的原谅。男童父亲得知家丑后决定大义灭亲,指示妻子去报警,揭发岳父的丑行。
性侵14岁以下孩童的被告,可被判坐牢介于8至20年,非礼14岁以下孩童,则可被判坐牢长达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由于被告年纪超过50岁,无须接受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