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6岁男清洁工去年大年初一,涉嫌将跟随前妻生活并患有轻度智障的19岁亲女带回家性交,事后他向警方指自己仅是赤裸压在女儿身上假装性交。
经审讯后陪审团今早裁定被告乱伦罪不成名,非礼罪名则成立。控方开案陈词透露,父女二人之间的《WhatsApp》讯息露骨、亲密,包括被告向女儿指「我真的好想和你做爱」,女儿曾向警方透露「因为想爸爸开心」故同意性交。
香港《苹果日报》报导,被告与前妻在女儿年幼时离婚,女儿便随母亲生活,去年大年初一母亲返家后发现女儿不见,于是报警,女儿事后向警方透露当天去了父亲家性交,女儿自知不对,但为让父亲开心于是答应。警方其后以乱伦罪拘捕被告,被告警诫指「我有疼惜我的女儿,但是她是自愿的」,他其后承认与女儿曾发生亲热行为,称自己赤裸压在女儿身上,只是假装性交。
控方指相关说法只是被告狡辩,因根据两人的《WhatsApp》记录,被告曾向女儿表示「我真的好想和你做爱」,更教唆女儿若母亲在场就不要找他,「不要给妈咪知道」,被告明显清楚所做不当,又哄诱女儿表示,即使不能结婚也可以当夫妻,令女儿积极考虑将被告列为监护人。被告明显是利用女儿智商较低而犯案,张官怒斥被告「完全没有人性」。
在审讯时透露,被告于警诫录影会面中声称自己本来相当克制,但女儿贴近其身体令他忍不住,在没有戴保险套的情况下他以阳具磨擦女儿私处,并在床上射精,他否认有跟女儿性交。女儿其后逐步忆述案发经过,指当天父亲带她返家,起初坐在床上看电视,后来被推倒在床上,「他帮我脱衣裤,他自己只脱裤子」,女儿指自己「不愿意做这些事。」被告既摸胸、又摸下体,女儿指「他将精子放进我那边」,心理专家向她澄清是身体哪处时,她反覆自语「我不知道是哪,但我知答案」,其后表示是「尿尿的地方」。
女儿还提到,「他(父亲)一有精子,就会去厕所尿出来」,辩方盘问她何谓精子,她则回应「男生的下体」,辩方则回「指男人尿尿的地方是精子?」女儿表示同意。辩方遂指「(父亲)没有将尿尿的地方摆进去」,但女儿坚称有。
但其后又同意辩方称因她当时将双腿夹紧,故「爸爸进入下体失败」,惟她在控方复问下又改口指父亲的下体有进入她的身体。
此外,被告于2013年因5项非礼罪及一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被判监6年,出狱后不久便透过《脸书》再接触女儿,然后用《WhatsApp》频频联络,约一个星期后便犯下本案。法官张慧玲明言乱伦罪最高刑罚为14年,非礼罪则为10年,本案绝不会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