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拉加萨姆(56岁)和同样来自大马的杜高桐(译音,45岁)分別被控共谋欺骗罪。拉加萨姆昨日认罪后,被判监7个月,杜高桐的案件则仍审前会议的阶段。
上述案件发生在去年10月4日,地点是乌节路幸运商业中心二楼的Moriya精品钻石店。
案情显示,杜高桐通过一个印尼男子得知被告手中有一些可进行「离线交易」的转账卡,也查出Moriya精品钻石店可进行离线交易后,就约被告约在新加坡见面。
案发当天,两人约在幸运商业中心见面,用一张印度工业信贷投资银行发出的转账卡购买首饰。由被告进店选购钻石,杜高桐则站在店外。
被告挑选一枚售价80万新元的钻戒,指示销售经理用转账卡付账,但销售经理两次尝试刷卡都无法过账。拉加萨姆建议销售经理採用「离线交易」。所谓「离线交易」是要商家中断店內刷卡器和整个在线付费系统的连接。
拉加萨姆称,不想別人看到自己的转账卡顶限金额,坚持使用离线交易。
由于销售经理不熟悉操作程序,最后向大华银行求助,银行立刻派出调查人员直接到店里提供援助,最后查出那转账卡所剩的余额只有302新元,销售经理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