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报导,陪审团上週以谋杀未遂罪判定哈桑有罪后,在週五遭法官判处终身监禁,最少要服刑34年,才可申请假释。寻求庇护的哈桑曾告诉警方,他接受过恐怖组织「伊斯兰国」(IS)的训练。
法官哈登凯夫指哈桑是个危险及狡诈的人,假装成一名模范寻求庇护者的同时,意志坚定地策划地铁爆炸事件。
哈桑在去年9月15日上午,在伦敦区域线列车的通勤尖峰时段,行经伦敦西南部帕森绿地站(Parsons Green)时,將土製炸弹放在列车尾端的一个白色水桶內。隨后炸弹爆炸,造成51人受伤。IS在哈桑犯案后,即宣称为事件负责。检察官指,若爆炸装置运作正常,很可能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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