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部分游客近年来不顾风险,于世界各国「任性旅游」,引起官方重视。中国外交部26日发布《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草案》规定,中国公民应当密切关注将前往国家或已在国家的安全,如果仍执意前往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将由个人承担有关风险与救援费用。
中国外交部于官网公布《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官网资料,征求意见稿总共有38条,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权利义务,不同情形下的领事保护与协助职责,例如当中国公民被限制人身自由、下落不明、出现严重生活困难、遇航班延误或取消、或驻在国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等。
其中第26条规定,中国公民应当密切关注欲前往国家或已在国家的有关安全提醒,加强安全防范,合理安排海外行程,避免前往高风险国家或地区,若是公民在相应安全提醒发布后,仍坚持前往有关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此外,《草案》第21条的「费用承担」条款也指出,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获得领事保护与协助的,「应当自行承担其食宿、交通、通讯、医疗、诉讼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对此,中国官媒《海外网》报导指出,外交学院国际安全研究中心秘书长凌胜利表示,公民在海外由于个人原因所导致的冲突,责任由个人来承担,「是一项国际惯例」。
报导指出,西方国家对于领事保护也不是无偿的,还有国家的领事保护有「不免费提供紧急医疗救助」、「不帮助公民办理海外出入境、居留、移民等事务」、「不支付在外亡故本国公民的丧葬费用」等等多项限制。
《中国侨网》也发文称,领事保护涉及外交资源的合理分配及使用,不可能搞「大包大揽」或「事事撑腰」,受保护公民在得到帮助的同时,也应该明确自己的义务,而非一味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