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报》报导,20岁的被告吴凯益(译音)从2014年9月起开始通过社交媒体认识这些受害人,並和她们成为朋友。这些受害人都来自女校,当时17岁的被告则正等待入伍。
法庭文件披露,被告之所选择少女干案,是因为他认为她们更容易沟通,並且不会因为他学歷低而看不起他。他的作案手法也大致相同。他会先私信介绍自己为「Kai」。在和受害人互相认识后,他便和受害人谈及性话题,並要求她们拍摄肚子的照片。
在博取受害人的信任后,他进一步向她们索取裸照。他有时也会发送自己的裸照,希望能换取对方的裸照。
其中一次,他和一名年仅12岁的少女在图片社交分享网站Instagram聊天时,问对方是否愿意当他的女朋友。该名少女当时刚刚考完小六会考,也同意做他的女朋友。被告在2015年12月19日將少女带回他位于后港的住家,並触摸对方的私处,同时也让少女为他提供性行为。
事后,该名少女表示,对于和一个比自己年长太多的人交往感到不自在,要和他分手。不过,被告却威胁要將他们在即时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上有关性课题的聊天记录发到学校,受害者只好妥协並再次答应和他见面。被告过后再次和她进行更侵入式的性行为,並且还拍下照片。
同月,他又和另一名12岁的少女聊天,並再次哄骗对方发送自己的裸照。他们在2016年1月11日见面时,被告也和这名少女发生性行为。他们在3个月內又见面3次,也进行性行为。
被告涉嫌性侵另外8名少女。直到一名老师听闻被告骚扰她的一些学生,並报警立案才揭发他的罪行。
被告上个月就4项性侵罪名认罪,包括3项性侵未成年者和一项强姦罪名。除了7项新控罪,被告所面对的另外34项控罪也將被纳入判决考量中。
性侵未成年者和强姦罪名的最高刑罚是监禁20年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