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和大学生的纠纷案终于告一段落,法院判判彭某侵犯杨幂名誉权成立,法院方要求彭某删除所有相关杨幂文章,并赔杨幂精神损失费5万元,取证公证费16000元,并要求公开向杨幂道歉,大学生败诉后,希望杨幂放过他,表示自己还是学生,支付不了这笔巨款。
看着该营销号称自己只是在读学生,经济实力有限,杨幂索赔金额过高,请求法院对赔偿金予以免除或减少。
有人就说:你既然知道自己是学生就应该好好学习而不是为了吸粉、为了红,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博取大家关注!该!现在是法制社会,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这种天高地厚的家伙就需要好好教育教育!一个大学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明知道不是事实,为什么要捏造事情,大学老师是这样教育你的?
彭某有一个自己的公众号,在里面的会发很多的文章,捏造的文章都是不属实的。1994年出生的彭某是上海一所大学的在校生。微信公众号“刘空青”、知乎平台“刘空青”、新浪微博“空青社”等都是他注册的自媒体,大量发布明星八卦文章,其中不少内容都是针对杨幂的。比如,彭某发布以《杨幂唐嫣争斗战》为标题的连载稿件中称:“独家扒皮杨幂和唐嫣这对中国好闺蜜是如何从相亲相爱走向水火不容互黑的。”
判决书中记载,彭某自称长篇累牍的撰写涉及娱乐圈艺人稿件目的是打造“网红”,吸粉,博取关注。他先是表示自己的文章写的都是客观真实情况,或经合理查证,有理由确信为真的内容。即使某些事实无法查明或不便查明,但涉及的事实也不是他自己凭空捏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