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日前发生一起19岁的男子,涉嫌对年仅13岁的妹妹和12岁的表妹性侵得逞,其中妹妹还一度怀孕而堕胎。该名青年坦承乱伦,遭到法院求处5项罪名。
该名19岁的青年,去年2月2度性侵年仅13岁的妹妹,11月时也对年仅12岁的表妹下手。妹妹和表妹尽管在过程中试图挣扎,但仍被哥哥性侵得逞。
直到去年12月中旬,2姊妹在参与教会活动时,才向他人透露遭哥哥性侵一事,青年因此遭到警方逮捕。
青年被逮之后,他承认有对表妹下手,却矢口否认有和妹妹发生关系。但检方查出少年的妹妹在去年8月怀孕,甚至事后还进行堕胎手术,一切过程都是青年所安排的,他才坦承自己因为平常喜欢浏览色情网站,每次观看后而挑起性慾,加上父母亲在4年前离异,对他疏于管教,才会对妹妹和表妹下手。
2名被害人对于哥哥被捕一事,一度感到内疚,认为是她们连累了被告坐监。法官4月30日表明受害人根本不必自责,因为错不在她们,今次只判被告入教导所,而非长时间的监禁,藉此消除她们的罪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