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韩媒报道,郑秀妍陷入与中国内地经纪公司的合约纠纷。报道称,郑秀妍因违反合约被中国经纪公司起诉违约,索赔2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200万元,目前,郑秀妍方面已经提出上诉。据网友爆料,该上诉在韩国一审二审均败诉,在中国也败诉了。
据悉,中国贵州新湃公司与海宁新湃公司2016年2月与郑秀妍的经纪公司韩国资本管理公司Coridel娱乐签订演艺经纪代理权转让合同,获得了郑秀妍在中国大陆的独家演艺经纪代理权,合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但在不久后,贵州新湃公司与海宁新湃公司以郑秀妍不履行合约为由向法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郑秀妍退还已收取的授权费,咨询费并支付违约金和未分配收入。2017年11月27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判决,判贵州新湃公司与海宁新湃公司胜诉。在中国败诉后,郑秀妍以纽约公约为依据将诉讼转移到韩国,并主张自己并非经纪代理权合同的当事人,且授权合同中也没有同意仲裁的条款,应判决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判决没有法律效力。不过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今年2月11日一审判决郑秀妍败诉,郑秀妍随后提出的上诉也在今年7月23日被首尔高等法院二审驳回。
关于郑秀妍被中国经纪公司起诉,有网友认为是因为限韩令的原因,郑秀妍没办法出席中国的活动,而非自己不想参加,但也有网友认为不履行合约,没有契约精神就是不对,既然签了合同收了钱就应该好好工作,郑秀妍接连败诉也说明了她在这件事上面确实不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