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韩国不应该以2011年福岛核电厂事故为由,对日本水产品实施进口禁令,并采取额外检查规定,判定日方胜诉。
外电报导,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小组认为,韩国禁止包括日本青森、岩手、宫城、福岛、茨城、栃木、群马、千叶等8县捕捞或加工的所有水产品进口,起初尚属合理,但核事故7年过后仍维持禁令,则是“不正当歧视”,违反世贸组织的“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检疫措施协定”。
对于世贸组织的裁定,日本政府表示欢迎,并希望韩国“真诚、迅速地采取纠正行动”。据了解,该裁定相当于“一审”判决,如有不服,可于60天内提出上诉,外界估计韩国很大机会上诉。
福岛核事故后,香港、中国和美国等限制进口以东日本为中心的部分产地食品。日方可望据此裁定,加强推动解除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