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爽报娱乐新闻 YesDaily.com




向华强名誉维权案胜诉:被告将赔偿3.4万元

发布时间:2024-11-02 爽报 YesDaily.COM 211

  8月1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向华强先生名誉维权案再度胜诉,被告朱*(新浪微博用户"Happy 张江")因发布不实言论被判构成对向华强先生名誉权的侵犯,须向向华强先生公开致歉(持续十日),赔偿向华强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34000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原标题:向华强名誉维权案再胜诉:被告将赔偿3.4万元

标签: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