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九层妖塔》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陈彼得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迟到》
陈彼得一审胜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电影《九层妖塔》对陈晓因(笔名:陈彼得)音乐作品的侵权案。二审驳回中影公司、梦想者公司、乐视公司、艺动公司、中国音著协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中影公司等被告出品的电影《九层妖塔》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陈晓因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迟到》作为插曲及情节使用,判决被告公开致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并支付原告合理支出4万元。终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