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家反应,在5月收到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他们存在少记营业收入风险,要求企业自查近三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澎湃新闻报导,具体来说是指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企业,其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所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风险自查提示”,主要是提醒商家存在网上销售商品少记营业收入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风险自查提示”的数据分析时间范围是2017年至2019年,也就是说,网店商家要自查三年以来的营收漏报风险,并补缴相应税款。
网络商家为什么会漏报营收?因为网络均采线上经营,其真实销售收入数据只有平台掌握;另一方面,网商上报税务部门的销售收入往往只是开发票的那部分收入,而很多消费者不一定要求店家开发票,差值由此产生。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范子英分析,之前平台数据与税务部门间不完全开放,一些企业利用这点进行逃税。大数据时代来临,税务部门有条件获得完整的电商平台数据,“一家网店一年到底有多少营收,很容易看到。”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专家葛玉御表示,近几年税务局通过网络爬虫等技术提高大数据税收治理水平,同时加强与电商平台企业的合作,可获取平台统计的销售收入,从而借助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逃税问题。
网商们也有自己的难处。一位业者说,网商和实体店铺不同的是,他们很难拿到成本进项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很多商品从义乌小商品市场、深圳华强北拿货,都是没有发票的,现在网红带货火起来,商家找网红带货付的“坑位费”都很高,也都是拿不到发票的,这样商家就没办法抵扣进项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