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今天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被认为是针对中国在美上市公司。分析指出,法案内容与中国官方制定的保密规定相冲突,未来中企赴美上市融资难度加大、退市风险也加大。“外国公司问责法案”(The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规定,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必须证明不受外国-控制或持有股权;其财务报告若采用海外会计准则,以致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核实的话,必须向PCAOB提交相关认证,若连续3年未能遵守PCAOB的审计要求,将禁止该公司的证券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这项法案仍需经联邦众议院通过和总统川普签字,才能正式成为法律。人民日报主办的国际金融报指出,有分析认为,如果遵守该法案,就意味着公司需要接受PCAOB对会计底稿的审查,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档案局2009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在上述“保密规定”中,除了要求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当存放在境内,还明确了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涉及的跨境证券监管事宜应透过中国证监会进行,现场检查应以中国监管机构为主进行,或者依赖中国监管机构的检查结果。中国今年生效的新“证券法”第177条也明确规定,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报导引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美国参议院这项新法案的推出,将会加大未来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难度,同时也会加大中概股在美国挂牌的成本、风险和不确定性。他说,与此同时,此法案会给中概股带来不好印象,成为市场做空和打击的对象,进一步逼迫中概股退市、私有化,中国公司未来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美国可能会有更多手段限制中企赴美上市。董登新说,根据参议院通过的新法案,中国企业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要愿意接受3年一次PCAOB的审查,但这是多数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忌讳的,若想顺利赴美上市,中企应更换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早在参议院通过此法案之前,4月2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及PCAOB的5名高层发表声明,提醒美国境内投资者在投资总部位于新兴市场或在新兴市场有重大业务的公司时,注意财务报告及资讯披露品质的风险。声明中提到,PCAOB在获取对在美上市中国公司进行审计所需的基础工作文件方面能力有限。澎湃新闻指出,美国采取这一系列动作,导火线可能是因为在美上市的瑞幸咖啡财报造假,但中美关系变化也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声的重要背景因素。显然对中企来说,赴美上市融资也必须考虑政治风险。根据国际金融报,海通证券则认为,随着新一轮海外中概股信任危机的到来,出现经营问题的中概股公司面临淘汰风险,海外市场上优质的中概股可能也会面临被投资人“错杀”的风险,估值承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