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质疑,公司派与市场派为争夺经营权,引爆抢委托书大战,衍生“价购”争议。金管会表示,若发现涉及价购行为,除表决权不予以计算外,将可核处新台币24万至480万元罚锾。民进党立委江永昌今天上午于立法院财委会上表示,多家公司近期将召开股东会,为争夺经营权,公司派与市场派都积极透过代为处理征求事务者征求委托书,但市场传出,劳务费从5元飙涨到100多元,等于是“溢价收委托书”,恐有“价购”疑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晚间表示,在实务上,征求人支付给代为处理征求事务的业者是代工费用,由于代为处理的业者必须要提供征求事务的场所,也要有必要人力,以及负责邮电、广告文宣等作业,本身有支出成本,因此会收取劳务费。根据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使用委托书规则第11条第1款规定,股东会委托书不得以给付金钱或其他利益为条件取得,但代为发放股东会纪念品或征求人支付给代为处理征求事务者的合理费用,则不在此限。蔡丽玲说,劳务费属于私人契约关系,为征求者与代为处理征求事务者之间的协议,因此,与价购行为没有关系。蔡丽玲强调,金管会向来有督导集保公司在委托书征求期间,要加强查核征求人或代为处理征求事务者。她说,若发现有涉及价购行为,违反相关规定,除了表决权不会予以计算外,也会依照证交法第178条第8款规定,核处24万元至480万元不等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