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今天凌晨发新闻稿表示,虽因主管机关尚未认定市场派为违法中资,董事会只能先同意提名市场派董事候选人,但仍请主管机关调查,并提起股东权不存在之诉。大同表示,30多年来的主营业务与国安息息相关,包括国防部多项极重要的资讯系统、内政部户役政系统、移民署入出境管理系统等许多攸关国家高度机敏资讯系统,影响国家安全与全体国民资安,但非法陆资、在台引路人、在台一致行动人,可能已持有大同近半股权,已造成严重国安问题。大同质疑,先前遭金管会要求出清持股的中资任国龙,当他出清18%股权相近时点,正好也有4个账户新增合计18%公司股票,应厘清是否即为任国龙转售持股。大同认为,此次提名董事候选名单的王光祥和任国龙在青岛有相当绵密复杂的房地产合作开发,与资金借贷的关系,王光祥用来购买大同股票的罗得、竞殿、三雅等3家公司财务报表显示有钜额其他借款。大同请主管机关协助查明此3家公司资金来源,及实质控制人是否为任国龙或违法陆资。另外,大同也认为,市场派新大同、欣同的实质控制人为郑文逸,且郑文逸也承认其向任国龙及中国大陆人士借款港币2亿元,并以新大同、欣同名义买入大同股票,可见新大同、欣同背后实质受益人也是任国龙。请主管机关协助确认,新大同、欣同是否具有合法股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