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疫情干扰全球经贸脚步,冲击外销业者,财政部今天发布修正关税法施行细则,放宽业者可申请延长冲退当初原料进口关税的时间,最长可延1年。新措施预计在本周三上路。台湾为出口导向经济体,产业以外销为主,从国外进口原料,在国内制为成品,再销售出口;关税法规定,最终外销出口时,厂商可申请退还或冲销一开始进口原料所缴纳的关税,但必须在进口原料的1年半内完成。财政部关务署表示,但受武汉肺炎(2019冠状病毒疾病, COVID-19)疫情影响,全球经贸秩序大乱,业者可能1年多前就进口原料、且产品已制作完成,但现在纷纷被国外买家砍单,导致无法在1年半期限内完成冲退税申请。关务署指出,顺应业者需要,因此修正关税法施行细则,放宽厂商只要遭逢疫情等天灾、事变或不可抗力的事由,就可检附证明文件,申请延长冲退税,不用再符合“厂房或生产设备因此被毁”的条件。关务署表示,法规今日已发布,依法在发布日后3日后生效,也就是5月20日,届时受疫情影响厂商就可来做申请,审核时,基于纾困目的,将会从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