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经营权之争持续延烧,外界对市场派三圆建设董座王光祥买大同股份资金来源提出质疑,认为甚至可能引发国安疑虑。对此,王光祥1日大动作出示申报资料,并委由律师发表“两声明”、“两反驳”,说明资金来源皆从自有资金及向国内银行借贷,与中资无关。 根据王光祥委任律师提出两点声明中指出,一、大同公司由股东检附持股资料,即可知悉王光祥是以自有及部分借贷资金购买大同股票,不仅持有超过2年,资金来源清楚明确,且经主管机关严密查核。第二、三圆建设转投资三圆青岛公司所有资金,均为三圆青岛股东出资或借贷且全数投入青岛建案使用,王光祥从未用以购买大同股份;台湾三圆建设刻正持续办理出售三圆青岛股权程序,三圆青岛建案也正常施工;相关进度均经三圆建设迭次以重大讯息公告在案。 针对购买大同股票资金来源,王光祥也以两点反驳回应,第一、三圆青岛股权交易尚未完成,和三圆建设董事长王光祥购买大同股票的资金完全无关。 投审会2012年通过三圆建设青岛投资案,三圆建设2017年底公告经董事会决议,处分三圆青岛开发公司27.53%股权,原本交易对象是上海仲盛建设;但2018年办理交割发现中国法令规定“纯中资”企业不能与境外公司交易,因此透过易居集团中介,将股权卖给外商CASCO OVERSEAS LIMITED,三圆建设于2018年5月28日、9月5日及9月28日公告相关进度及变更交易对象。 而CASCO OVERSEAS LIMITED是一家注册BVI的外商公司,曾计划在美国那斯达克上市;中介这项股权交易的易居集团,是在香港登记的公司,都与中资无关。 三圆建设和CASCO OVERSEAS LIMITED的交易仍在进行,王光祥投资大同股票已交割完毕,正足以证明两者资金无关。 其次,王光祥购买大同股票资金来源,一是自有资金,二是国内银行贷款,且107年已依法向金管会申报核备完成,和中资完全无关。 依证期局申报资料,三圆建设董事长王光祥投资的罗得、三雅、竞殿投资公司于107年5月18日申报共持有大同股票23万4,050张,占大同股权10%,正式成为大同大股东;107年10月29日再度申报持股增加为25万7,954张,占11.02%。 王光祥买大同股票资金来源,都依据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1第1项相关规定,向金管会和证期局充分申报,且副本同时知会大同公司。其中清楚揭露王光祥资金来源只有两种:一是自有资金,二是向国内银行贷款,都和中资完全无关。(新闻来源:工商时报─记者陈昱光/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