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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疫情期间亏损 可扣抵未分配盈余税

发布时间:2024-11-25 爽报 YesDaily.COM 210
武汉肺炎重创不少产业,财政部今天拍板,第1季亏损的企业,只要提出会计师签证财报,就可推估出上半年亏损情形,扣抵今年5、6月申报的107年度未分配盈余税,降低企业报税负担。

所得税采落后申报,企业当年所得,隔年才会申报,假设是未分配盈余部分加征的营所税(简称未分配盈余税),更是落后2年才会申报。因此,今年5、6月营所税申报期间,企业除要缴纳去年营所税,还要缴纳前年(107年度)的未分配盈余税。

武汉肺炎(2019冠状病毒疾病, COVID-19)疫情蔓延,冲击不少产业,外界频频建议,站在企业立场,前几年赚钱,今年本应缴税,但如今受到疫情冲击很大,缴税有负担,企业若亏损,在税上虽可“盈亏互抵”,降低未来年度的税负,但要等到今年结束,确定亏损才能进行,缓不济急。

财政部表示,为协助企业纾困,日前盘整所得税法,发现未分配盈余税部门,就有现行机制可运用,所得税法第66-9条有个“其他条款”,只要经财政部核准同意,在计算107年度未分配盈余税时,今年已发生的亏损可以列为减项扣除,达到减税效果。

财政部官员指出,预计5月初会发布解释令,放宽今年第1季亏损、且可提出会计师签证财报的企业,亏损可直接从107年度未分配盈余计税时减除;亏损额度的计算,是以第1季为基础推算,直接乘以2,推估为整个上半年的亏损情形给予扣抵。

举例来说,假设企业107年度财务会计上的未分配盈余共新台币20亿元,适用税率5%,原本需缴1亿元的未分配盈余税,但因今年第1季亏损5亿元,以此推算假设上半年(前2季)共亏损10亿元,这亏损的10亿元,可在计算107年度未分配盈余时减除,就余额的10亿元乘以5%课税即可,税负降为5000万元。

不过,财政部官员说明,这样的算法,是预先估计可能有的亏损,不代表实际情形,到了今年底,假设疫情趋缓,企业营收快速反转上升,甚至“由亏转盈”,也有可能受全球疫情连累,继续亏钱,为确保税上反映的是实际情形,因此后续必须要有调整机制。

财政部官员表示,企业明年申报营所税时,记得要依最终财务会计上未分配盈余的盈亏情形,重新计算,若实际上今年没有亏损、或亏损的不如预期多,可能需要补缴今年报税多扣抵的未分配盈余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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