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反托拉斯当局今天以美国苹果公司(Apple)和供应商签订反竞争协议为由,对苹果公司祭出12亿美元(约新台币363亿元)的天价罚款。法新社报导,苹果公司在法国滥用其优于对手的经济实力,阻挠独立零售商在价格上的竞争。法国反托拉斯当局主管戴席瓦(Isabelle de Silva)表示,这不但创下个别公司,同时也写下个别案件的最高罚款金额,其中也包括对苹果两家大盘商祭出近1亿4000万欧元(约新台币47亿元)的罚款。本案源于2012年,一家苹果独立优质经销商向法国主管竞争事务当局提出申诉,指控苹果违反市场竞争的行为,当中包括为了图利自家专卖店而压缩供应。法国反托拉斯当局裁定苹果违反反托拉斯规定有三点。首先是苹果和它的大盘商达成不互相竞争的协议。其次,独立零售商“不能在没有风险的情况下,进行促销或降价,这些情况会导致零售价格的调整”。最后,苹果滥用这些优质经销商对它的经济依赖性,并对它们施以不公平的经济条件,这些经销商的经济条件不如苹果整合的零售网络。法国反托拉斯当局这次对苹果祭出的天价罚金,改写2015年对Orange SA处以的创纪录罚款3.5亿欧元(约新台币1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