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即将步入历史,为了避免LIBOR退场后,可能影响金融业务稳定与客户权益,中央银行与金管会今天共同发布新闻稿,提醒金融机构审慎因应风险,银行公会也将研提替代方案,最快3月出炉。目前全球金融商品主要以LIBOR(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作为订价基准指标,包括衍生性金融商品、企业贷款、浮动利率债券、证券化产品等。不过英国金融监理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已宣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将不再规定会员银行必须提供LIBOR报价,也就是说,LIBOR可能于2021年底退场。金管会银行局官员表示,1月已请银行公会进行了解,除了国际上趋势发展,以及外银在台分行受影响的情形,待3月中旬后,会与央行配合,决定要使用哪一项替代利率指标。官员强调,银行不仅会参考个别替代利率指标去调整利率,还会参考客户需求,且须符合市场资金成本,以替代利率指标为基准,去作上下加减码的调整,符合市场水准,对客户绝无不利或有利的影响。为了避免LIBOR退场影响市场秩序,央行与金管会做出三点提醒,一是寻求替代利率指标,研拟转换计划;目前LIBOR的5种报价币别(美元、欧元、英镑、日圆及瑞士法郎)的各货币主管机关,已提出可供转换的基准指标,以利市场参与者应用。其次,应检视现行以LIBOR为订价指标的存续契约,积极与可能受影响的客户及交易对手沟通,协商相关合约修改。第三,辨识LIBOR停用与转换可能造成的风险,包括对业务流程、会计及税务作业、风险性资产与资本计提模型、资讯系统等影响,订定调整方案并定期检视。资诚(PwC)去年也曾讨论此议题,并建议金融机构应主动应对,从策略高度审视改革;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利率基准的改革对于金融市场、企业财务与风险管理以及财务管理都有非常重大的影响,整体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方式将被重新建构。此外,资诚指出,对于与LIBOR连结的合约修订,以及对于潜在的违约风险管理,也需要金融机构的法务及法令遵循部门、与前台的行销与销售管道部门共同合作,才能建立合适的对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