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疫情持续,中国复工脚步缓慢,衍生无法按期出货的违约风险,资诚(PwC)专家提醒台商,想将瘟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而免责,关键得看个别合约内容,建议尽快采取5步骤,降低违约风险。普华商务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梁鸿烈表示,武汉肺炎疫情爆发,中国大陆陆续发布封城及停工,台商在中国供应链也受影响,推迟原先规划生产时程,导致可能违反与客户的合约义务,例如因停工而无法按期出货导致违约。梁鸿烈指出,要降低违约风险,关键在于检视是否可依循合约中“不可抗力条款”,免除所需负担的违约责任。所谓不可抗力包含4要素,包括超出缔约双方的控制、受此因而无法履行合约或迟延完成合约义务、不可抗力事由非由一方故意或过失产生,以及缔约时无法合理预期不可抗力事由将发生,或无法借由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防止该事由发生。普华商务法律事务所资深顾问林信宏指出,一般而言,不可抗力事由通常包括天灾、暴动、战争、-作为、罢工、恐怖攻击、瘟疫及实施禁运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个别合约的不可抗力条款未必包括瘟疫或传染病,因此缔约双方在厘清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衍生的违约责任时,宜特别留意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情境与范围。林信宏提醒,台商如果在不可抗力条款未明确纳入瘟疫或传染病情况下,径自主张此次疫情适用不可抗力条款,进而停止履约,恐衍生争议,甚至遭客户认定为违反合约义务,并请求损害赔偿。林信宏建议,台商宜尽速采取5大步骤,降低违约风险,第1,检视相关合约并了解其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否适用于此次疫情,第2,了解合约内容,是否有主张不可抗力条款应践行的相关程序,第3,了解合约是否要求约定主张不可抗力条款前,应采取特定的风险减缓措施。第4,应详细记录因武汉肺炎疫情及相关封城或停工命令而衍生的违约情形,第5,追踪主管机关与疫情相关的公告,举例来说,1月30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表明,鼓励任何因疫情影响业者可向其申请“不可抗力事由证书”,协助业者减轻违约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