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9日讯)范冰冰年前因为逃税事件,事业陷入低谷,近期助友人开美容院、又借出席品牌活动及国外时装周,频频为复出试水温。昨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在2017年6月13日立案,裁判日期为今年7月3日。
根据案件显示被告人在网站上发布标题为《范冰冰、众女星被包养绝密照》、《揭18位女星被包养绝密照,范冰冰排第一居然还有》的文章,被告在文中配用了范冰冰的照片及“潜规则”、“私生子”、“被包养”等语言和文字,对原告及家人进行诽谤,侵犯了范冰冰的合法权益;更提到范冰冰为“大众熟知的影视艺员,素以维护个人影象为工作重点之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4被告在《人民法院报》以书面的形式向范冰冰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人民币(约5.9万令吉)、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人民币(约11.8万令吉)。经过审理法院判处被告王焱、范雪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范冰冰赔礼道歉,同时也分别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各5万人民币(约2.95万令吉)。另一被告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也须向她赔偿,至于范冰冰其他诉讼请求,则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