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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星宋赞养自曝遭强拍裸照 经纪人反控诽谤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4-11-26 爽报 YesDaily.COM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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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艺人宋赞养今年5月拍摄影片,指控来台发展演艺事业,却被经纪人李湘玮强拍裸照,不得已离开台湾;李以宋提到“经纪人利用他名义骗钱、介绍非法工作”等说法不实,提告妨害名誉,但桃园地检署以宋为韩国籍人士,法院无审判权,且妨害名誉非最轻本刑3年以上之罪,予以宋不起诉。

李湘玮控诉,宋赞养(29岁)今年5月28日在韩国用网络上传名称为“一个真心想要留在台湾的韩国人,最后得离开台湾的故事”影片到Youtube,其中内容提到“他的经纪人利用他的名义四处骗亲朋好友的钱,对他的粉丝做不该做的事”。

影片还提到“以他的名义是要做慈善收了别家公司的钱,甚至把他的存折偷偷用在非法事情上”,“他的经纪人帮他介绍的工作其实都是非法的”等内容,并在Youtube影片人物与网志处公布他的名字,以此方式诋毁他的名誉,对宋控告加重诽谤罪嫌。

检方查,宋为韩国籍人士,在今年5月10日出境后未再入境,就算李指述事实为真,但宋犯罪行为非在中华民国,法院无审判权,加上宋于外国领域对中华民国人民涉犯妨害名誉罪,非属最轻本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依法予以宋不起诉。

然而有关宋赞养指控部分,台北地检署日前搜索李湘玮住处,发现宋和其他男女的裸照,讯后认为李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检方还查出李涉嫌恐吓宋“不听话就不让你在台湾生存”等语,今年7月依诈欺取财等罪嫌起诉他。

8月开庭时,李湘玮除了否认有恐吓外,其余坦承犯行,并表示愿意赔偿宋赞养50万元,但当时宋赞养跨海受访时,表示不愿意和李和解,还说“给我1亿元都不要”,希望李受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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