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编送信】追星十多年 谢谢五月天教会我的这件事
本土剧女演员陈小菁不满被周刊王报导她弃养公公还劈腿,向李姓记者、钟姓爆料者提告。刑事部分,2人被依诽谤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民事部分,陈小菁求偿10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陈的委任律师指出,若记者愿意认罪,双方有和解可能,钟另涉恐吓,因此没有和解意愿。
陈小菁多次演出三立戏剧“戏说台湾”,有“戏说一姐”的封号,她近期演出三立戏剧“炮仔声”中的坏女人,知名度大增。李姓记者2016年在周刊王以标题“承接钜额家产拒付3000生活费”、“三立细说一姐陈晓菁被控弃养公公”等,报导陈小菁和丈夫分家产后弃养公公,另指陈小菁曾是丈夫二哥女友,还介入丈夫与前妻婚姻。
陈小菁认为被有心人爆料,且记者未经查证报导不实,一状告上法院。刑事判决指出,因钟和陈的丈夫有金钱纠纷,想要施加压力,才会向周刊记者爆料,但李身为记者有义务查证,却为冲刺周刊销售量,只凭钟的片面陈述就撰写报导,因此判钟、李各拘役50日,案件仍在高院审理中。
民事部分,陈小菁向钟、李连带求偿10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台北地院今开庭,陈的律师指出,周刊报导已经严重伤害陈小菁的名誉权,但若李愿意在刑事部分改口认罪,双方有和解可能;钟则另涉恐吓罪嫌,因此没有和解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