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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戏成功,观众赞美导演导得好,演员演得好,一部戏若失败,大多数观众都怪编剧烂!对不理解产业运作的观众而言,这很正常,观众以为剧本是一剧之本,编剧应该是可以掌握剧情的人。事实上,除了少数金牌编剧,大多数编剧都无法掌控自己的作品。
影视圈都有个有趣的现象,投资方的经营者在创作,而不是在经营,经营者与创作者已经混淆,导致创作者沦为写手,逐步放弃原始创作理念;而经营者苦于创作-构思情节、修剧本、改台词。两者都在做自己不擅长的事,结果就是大家都很努力,好作品却不多。
一档电视剧的剧本平均要磨个一、二年以上,撑不下去的编剧转行了,但还有更多怀抱创作梦的新手编剧们涌入,投资方不担心找不到编剧,反正掌握剧本的是经营者,即便新手编剧也算堪用了,因此编剧的汰换率极高。编剧圈有个笑话,只要看到编剧挂的是一堆人,通常不会是什么好作品。然而,这现象真不能怪投资方,电视剧其实是风险极高的投资,以一般偶像剧规格90分钟、13〜16集来说,再怎么节省预算,也是三、四千万以上的事,哪个经营者能轻易地放手?
再说台湾的编剧养成教育着实不够完整,许多编剧有才气、有创意,却没有拍摄概念、市场定位概念、成本控制概念……能怪投资方把手伸进剧本里吗?
现在许多新媒体平台纷纷把集数缩短(也就是迷你剧集),或将每一集的长度缩短,大陆更流行起微剧(每集可能只有二〜五分钟),如此一来,投资金额便能缩小。这是大环境不佳的因应之道,我个人却认为这是一个打破长久以来不健康生态的新契机。
我们可以参考美剧试播集(Pilot)的作法。美剧的试播集分为两种,公开试播以及内部审查试播,以测试市场反应,成功者便能获得第一季的预定,以此类推,第一集的收视高,就能成功延续第二季。热门美剧《这就是我们》(This Is Us)荣获全美试播集收视率最高,在第一季正式推出前已备受瞩目。广受好评的《绝命毒师》(Breaking Bad)也是从试播集开始。
本文指的是公开试播,建议投资方先做一集的长度,当然这一集必须是完整的故事,好比电视电影,也可以尝试短集数或是每集10分钟左右的创新规格。过往,短剧集有难以行销或难以回收的迷思,然而,当试播集成功,无论第一季、第二季,甚至延伸剧,都能造成更大的话题,收获更大的广告效益。
当我们把标准的框架拿掉,改以轻薄短小的规格上阵,除了能大幅缩小投资金额,让投资方更有勇气去尝试各种题材,让创意者有更大的空间发挥,也能更准确地掌握观众反应,造就更缤纷灿烂的台剧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