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议员质疑台湾中油公司第三座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预定地程序不完备即动工,又以镉土回填,台湾中油与台电同声表示,程序一切合法,且回填土方均经取样送验合格,品质无虞。台湾中油表示,先期填区5公顷土地是在取得内政部营建署海岸利用管理说明书许可,并于107年11月29日取得经济部工业局核发的造地施工管理计划许可,同时完成环评承诺施工前应办事项后,才在107年12月31日进场施工。另一期填区8公顷土地,中油指出,同样是在取得海岸利用管理说明书许可,并于108年3月28日取得造地施工管理计划许可后,于108年4月1日进场施工。中油强调,第三接收站计划都是在取得各项必要许可后,才依法开工,绝对没有程序不完备就进场动工的情况。至于市议员质疑大潭电厂运至第三天然气接收站的土方受到重金属镉污染,台电今天也澄清,从台电公司大潭电厂厂区运出的土方,经检测土壤重金属镉含量远低于土壤污染管制标准,因此第三接收站围堤造地工程所收受来自电厂的土方,并无受重金属镉污染的问题。台电也说,桃园市-为监督第三天然气接收站工程,已成立“桃园市观塘工业区开发案联合监督管理计划”,持续对第三天然气工程的围堤造地工程运入土方进行检测与监督,台电会配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