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工业区更新立体化,内政部今于部务会报中通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增订第9条之1,有条件增加工业区丁种建筑用地容积至最高400%。(资料照)
为促进工业区更新立体化,内政部今于部务会报中通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增订第9条之1,有条件增加工业区丁种建筑用地容积至最高400%,以提供产业发展所需空间,并促进改善投资环境与经济发展。
内政部指出,本次修法主要是配合经济部报行政院核定的“工业区更新立体化发展方案”,针对非都市土地中依原奖励投资条例、原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或产业创新条例编定开发的工业区、依各园区设置管理条例设置开发的科学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及加工出口区,工业区丁种建筑用地可在一定金额的新增投资及设置能源管理措施等条件下,让容积率突破原本300%上限,增加到360%。
内政部表示,若厂商在增加容积后仍有容积需求,还可以再以捐赠产业空间或缴纳回馈金等方式增加容积,但总容积率最高不得超过400%。
内政部指出,相关条文的增订将于近期发布施行,可帮助工业区土地更为活化利用,除了引导产业升级转型,也可望提升国内投资动能,进而提升整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