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环评大会通过台电核一厂除役计划。不过,台电须先移出核燃料棒,才能进行关键除役,但室外干贮场却因尚未取得水土保持证明,而无法启用。台电表示,将持续与新北市沟通,盼让除役工作顺利推展。环保署今天召开环评大会,审查核一厂除役计划以及核二厂中期贮存计划,两案皆获通过。其中,核一厂除役计划是台湾首座核电厂除役,今天通过环评后,原能会将据以核发除役许可,核一厂将可正式展开为期25年的除役计划。台电表示,除役过程中所有放射性废弃物处理、贮存、运送等均符合主管机关相关法令要求,并接受严格监督与管制。核一厂1号机运转在40年后,执照于去年12月5日到期,是国内第一座除役的核电厂,2号机也将在今年7月15日届满除役。根据台电规划,除役计划分为4阶段,包含停机过度阶段8年、除役拆厂阶段12年、最终状态侦测阶段约3年及约2年的土地复原阶段,总共25年。即使通过环评,核一厂机组除役面临重重卡关,依据除役计划,台电须先将核燃料移出反应炉,由于用过燃料池已塞满,但做为暂放的一期室外干贮场却因尚未取得水土保持证明,而迟迟无法启用。台电表示,要先移走炉心的燃料棒,才能进行“关键除役”,台电将持续与新北市沟通,期盼取得共识,让除役工作顺利推展。除了移走燃料棒,才能进行实质除役外,“核废最终处置场址”也是棘手问题。“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已于2006年公布,至于“高阶核废选址”办法细则,还没有订出相关条例。台电强调,核废料最终存放处绝不会是核电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