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苏建荣(资料照)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审查“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质疑,台商资金移转回台后,草案虽规定不能投资不动产,只能兴建厂房、办公处所,但却没规定办公处所移转的期间,恐有炒房问题。对此财政部长苏建荣强调,除有房地合一课税,且资金回台投资须提投资计划,不是随便就可移转办公处所。
黄国昌质疑,大量资金回台,若厂商盖好厂房和办公处所,但盖好了没有禁止移转期间,厂商可能会等房价好了就卖掉,且资金绑在专户5年就解禁,恐造成房价攀高等问题。
苏建荣回应,除房地合一课税外,资金回台进行实质投资,要向经济部提出投资计划,厂房和办公处所要符合投资计划,要经过经济部审核通过,按照计划去执行,完成实质投资后才能退税。
苏强调,厂商要按照投资计划进行投资,办公处所一定要列到投资计划,真正作为办公营业用,而不是像一般买卖办公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