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擎总经理叶常菁(左三,图为记者陈永吉摄)
智擎(4162)公司派与大股东东洋(4105)之争越演越烈!日前代表公司经营阶层的智擎总经理叶常菁公开呼吁小股东支持由经营阶层所提名的董事名单,昨天东洋发现,叶常菁近日透过网络YouTube及在CMoney网站上进行公开征求委托书一事,此举已明显违反证交法中的公开发行公司使用委托书规则,并有伪造文书嫌疑,东洋公司特别吁请主管机关,应该予以调查,以维护广大智擎股东权益。
东洋表示,依照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使用委托书规则第3条规定,征求乃是指“以公告、广告、牌示、广播、电传视讯、信函、电话、发表会、说明会、拜访、询问等方式取得委托书藉以出席股东会之行为。”
但依据智擎公司于证基会公告之今年6月13日股东常会委托书征求人征求资料汇总表册,可查见智擎公司今年股东常会之征求状况,仅有东洋委任康和证券担任征求人,换言之,仅有征求人康和证券得为委托书征求行为。
东洋指出,叶常菁于这次智擎股东会董事改选中,并没有向主管机关申报公开征求委托书,但近日却借由网络传播,希望股东支持她所提出的特定候选人,在CMoney网站上也可以清楚看出,请智擎股东将委托书邮寄给智擎公司叶常菁博士等人。由于此举已涉及违反证交法,东洋建请主管机关金管会暨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予以调查,并派员到智擎公司进行查核。
东洋进一步指出,依照法律规定,股东若无法亲自出席股东会,要委托人代为出席,必须由股东亲自在委托书左上角填写代理出席者的名字,而叶常菁在网络上的做法,形同“空白委托”,有伪造文书嫌疑。因此,东洋强调为顾及智擎股东利益,吁请主管机关应对智擎公司出现的非法征求委托书行为,予以监督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