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拟修正“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依照比例原则,让雇用劳工人数未满5人的微型企业在违反劳基法时可轻罚或免罚;根据本报掌握到的资料,日前召开县市-会议上确实有讨论该项提案。劳动部强调,所有细节都还在综合各方意见、讨论研议中,没有定案。
劳动部昨发出新闻稿指出,该案的研议修正方向和目的,在于让各地方主管机关裁罚可以愈加符合“比例原则”,让“当重者不过轻、宜轻者不过重”,对于恶意违法行为,绝不会纵容;且会在符合“行政罚法”规定下斟酌处罚。其所指的“恶意违法行为”,例如:累犯。
雇主团体意见认为,台湾人当老板做生意,很多未满5人的小店家、小摊子,都是亲戚、夫妻一起做生意,为的就是多为自己拼一点薪水,-拿着劳基法追赶工时、加班费,有时真的是扰民,应该多给微型企业多一点成长空间,肯定劳动部拟修正方向。
劳动部拟修正“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记者李雅雯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