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今天发布重大讯息公告,罗得投资等市场派股东针对股东提案权的声请案,全数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驳回;股务人士指出,这项裁定有助于公司派在股东会上的议事攻防。大同将于6月17日举行股东常会,市场派股东已提案新增3个讨论事项,皆为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外界预期股东会当天可能上演表决大战;市场派同时向北院声请,要确保前述提案都列入股东会议程,并且不会“被动手脚”。持股大同约11%的三圆建设董事长王光祥日前说,大同独董苏鹏飞、刘宗德、吴启铭未善尽管理人责任,已不适任,因此提案解任独董。根据大同公告,包括罗得投资、三雅投资、欣同投资、竞殿投资、新大同投资顾问与郑丰仪、郑佳佳等市场派股东日前向北院提出声请,要求大同公司须将股东提案列为股东会议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排除或异动。不过,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难认声请人已释明有何防止发生重大的损害或避免急迫的危险,或有其他相类的情形,而有定暂时状态的处分必要,对上述声请均驳回。大同表示,大同董事会一向恪遵法令,也尊重股东提案权,遗憾的是提案股东于董事会审查提案前即透过律师发函并散布不实言辞予媒体,恶意诋毁,大同吁请提案股东勿再滥用股东权利干扰公司正常营运,以免损及大同名誉与其他多数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