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拟修正“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依照比例原则,让雇用劳工人数未满5人的微型企业在违反劳基法时可轻罚或免罚;另将满200人以上事业单位加重处罚的部分写入该份共通性原则。(记者李雅雯摄)
劳动部拟修正“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依照比例原则,让雇用劳工人数未满5人的微型企业在违反劳基法时可轻罚或免罚;另将满200人以上事业单位加重处罚的部分写入该份共通性原则。资方意见认为,台湾人当老板做做小生意,-不用拿着劳基法在后头追赶;劳基法可用于约束规模相对较大的大企业或中小企业,未满5人的小商家不用管这么多,否则恐成“扰民”。
台北市商业会理事长王应杰认为,台湾很多小店家都是夫妻、亲戚一起做生意,用时间、劳力来拼生活,劳基法对他们来说是太多限制;劳基法该去约束规模相对较大的中小企业或大企业,小店家大可不用管这么多,其有自己的人力市场机制,-不该在象牙塔里制定法案,否则让小店家对-不满,最后是劳方、雇主和-三输局面。
全国商业总会理事长赖正镒建议,一例一休让民怨四起,应该至少要有两年的缓冲期,劳检不要主动出击,微型企业经营真的不容易,法令上不要对小店家、小雇主太过严苛,劳检尽量宽松对于劳方、资方和-都较好。
一名开过咖啡店当老板的七年级生表示,小型餐饮店家做生意真的不容易,若按现有法规给加班费等等,人力成本真的会垫高很多,听闻业界对于劳基法也是参考性质居多。“但这不该是不守法的理由”,他强调,虽然多给几倍薪水很心痛,但这就是法规、也是员工权益,开店时仍依法规给薪资。
然而该名七年级生老板也透露,开咖啡店当老板后发现真的生意难做、钱很难赚,员工真的不便宜,“所以我关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