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经业者举出保费列举扣除额六大迷思,报税前可得先做功课。(业者提供)
5月报税季节到,对一毛税金都跑不掉的上班族来说,保险费不失为节税好帮手。保经业者提醒,保险费列举扣除额有“爸妈可以列举子女保险费?”、“有扶养就可以列举保费?”等六大常见迷思,报税前可得先做功课。
国人爱买保险,主因保险可用于分散人身、财物的损失风险,也可用于资产配置,磊山保经业务经理张一帆指出,保险之于节税,除资产传承外,可列举于所得税申报的每人每年2万4000元列举扣除额也要善用,这是-鼓励民众自行以保险来分散人生风险的美意。
不过,保险费列举扣除额看来简单,仍常有民众搞混,被要求补税。张一帆举出常见六大迷思,提醒民众注意。
张一帆表示,首先,不是所有保险费都可以用于列举扣除额,只有“人身保险”才可以。举凡保险公司销售的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年金保险,以及政策性保险如劳保、就保、农保、军公教保险等保险费支出,均可列入列举扣除,但车险、火险、责任险等产险保单不能列入。
值得留意的是,95年度起,健保费支出不再并入保险费扣除额限额,可全额列举扣除,不受2万4000元上限限制,有助所得较高或是家庭成员较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鼓励的美意。
再者,现代父母为子女规划保险相当普遍,将子女保费列入扣除额也很常见,但须符合“要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申报户”规定才可列举。
张一帆也说,第三个迷思,依规定扶养非直系亲属的保费无法扣除。实务上,有不少民众帮忙扶养手足的小孩,一并将其保险费列举进扣除额,却被国税局勾稽剔除,原因就在必须是“直系亲属”。
能否列举家人的健保费?张一帆解释,健保费列举所得税扣除额的最新规定是,107年度起,健保费放宽纳税义务人本人、合并申报的配偶或受扶养直系亲属依被保险人眷属身份投保的健保费,得由纳税义务人列举扣除,不再受限要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在同一申报户才能认列的规定。
另依规定,未经核准在台销售的境外保单并不合法,不得列入所得税扣除额。
不少民众也会把医疗、生育单据拿来列入医药及生育费扣除额。业者也解释,依规定医药费受有保险给付不得列举为扣除额。意即列举扣除医药及生育费用时,必须先扣除已有保险给付的部分。
保险费列举所得税扣除额概况